| 关于加强ERP系统短信使用和管理的通知
公司属各单位: 为了进一步加强ERP系统短信的使用和管理,便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1、根据国家电信部门短信业务管理规定,企业短信业务量每天不能超过200条,否则,电信监控系统将认为是垃圾短信源自动终止企业短信业务。企业短信业务一旦终止,公司文件下发、会议通知等工作将无法正常开展。要重新恢复短信业务,必须经省电信管理部门层层审核,办理手续十分繁琐。 2、为避免产生垃圾短信,挤占短信容量,需要使用ERP短信业务的公司员工不得随意更换手机号码。手机号码一旦更改,必须及时在ERP系统内更新。 3、为了确保ERP短信功能正常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,严禁利用短信业务发送与工作无关的内容,如节假日祝福、短信聊天等,更不允许发送国家严令禁止传播的内容。如发现类似现象,公司将严肃处理。 4、由于ERP短信业务根据短信条数收取费用,为了既节约成本又能保障正常工作开展,公司员工要根据工作轻、重、缓、急,谨慎使用ERP短信业务。 5、在使用ERP短信业务时如发生短信不通等问题,请及时与公司经理办公室联系。
钻井一公司 二00九年一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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